荏南简介

荏南之一章阅读_荏南最新篇阅览。荏南的小说名字是荏南,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书籍,由作者荏南编写,这本书文理通顺,白玉微瑕,荏南的简介是:天色渐晚,登达仕街的煤气灯准时在六点亮起,映照着空中飘洒的淅淅沥沥落下的雨点子。巷尾人家的紫罗兰开得正艳,还种了一捧大叶青藤,挤挤攘攘地堆砌在墙上,在绵绵细雨中勉强开辟出一小方避所。青藤下,一只细白的手伸出,去接从叶尖落下的雨滴,玉色的小臂在昏暗的巷道中隐隐发着微光。江荏南倚在墙上,听着墙内小楼中留声机里传来的《忆儿时》—“回忆儿时,家居嬉戏,光景宛如昨。”她百无聊赖地踢着石子,纯白的棉袜包着小腿,脚上蹬着一双玛丽珍鞋,绑带缚住纤细的踝骨,上面本来还有个蝴蝶结,被她拿小刀偷偷割掉了,她不喜欢那样幼稚的款式。

章节试读

天色渐晚,登达仕街的煤气灯准时在六点亮起,映照着空中飘洒的淅淅沥沥落下的雨点子。巷尾人家的紫罗兰开得正艳,还种了一捧大叶青藤,挤挤攘攘地堆砌在墙上,在绵绵细雨中勉强开辟出一小方避所。

青藤下,一只细白的手伸出,去接从叶尖落下的雨滴,玉色的小臂在昏暗的巷道中隐隐发着微光。江荏南倚在墙上,听着墙内小楼中留声机里传来的《忆儿时》—“回忆儿时,家居嬉戏,光景宛如昨。”

她百无聊赖地踢着石子,纯白的棉袜包着小腿,脚上蹬着一双玛丽珍鞋,绑带缚住纤细的踝骨,上面本来还有个蝴蝶结,被她拿小刀偷偷割掉了,她不喜欢那样幼稚的款式。

棉质百褶裙随着她的动作在膝头荡来荡去,她上面穿着一件蓝竹布褂,袖口翻起,缝着三颗米粒大的珍珠充作袖扣。

两条乌黑的大辫子搭在胸口,如今的摩登姑娘都时兴烫水波纹头,便是没那么多钱去理发店电烫的女学生,也喜欢买了火剪自己烫,唯有江荏南依然老老实实地梳着旧式的发型,顶多是从幼时的双圆髻变成了现在的麻花辫。

她的发辫扎得紧,额上露出一排细软的胎毛,为她添了三分稚气。江荏南额头饱满,眉毛舒淡,一双眼如杏儿一样圆圆的,衬出几许幼态。天生的浅瞳泛出琥珀的色彩,樱唇点点,脸不过巴掌大,在暮色中显得格外可怜。

远处一道强光照了过来,荏南半眯着眼望去,一辆普利茅斯静静驶来,停在她身前,没溅起一点水花。

江荏南走向前座的车门,试了两下,却没有拉开,这才去开后座的车门,果不其然,这次便没了阻碍。她用手敛着裙摆,小心地坐了进去。

江荏南不敢坐实,只浅浅占了皮椅的三分之一,两只幼白的膝盖虚虚靠拢,把裙子小心压好,才悄悄转头看向侧边。

“大哥。”她轻声唤着,声音跟家里养的波斯猫 *** 一样怯生生的,又透着十分的乖巧。

那人没有立时答应她,只闲闲地翻过一页报纸,扫了一眼腕上的陀飞轮,没有说话。

她知道他这是觉得自己回来得太晚了,一个乖乖女,这时候应该老实认错,她也是这样做的,可惜刚道完歉就忍不住辩驳道:“今天同学们出板报,大家都走得晚,不单单是我一个人。”

她轻轻咬着下唇,有些稚气的样子,像极了 *** 困在毛线球中时气呼呼的憨态,恃宠而骄,直等着主人去哄它。

那人也是如此做的,他漫不经心地拍了拍她的头,随口哄着:“乖。”

荏南得到了慰藉,便收起那点小脾气,开始真的认起错来,说:“大哥,我知道这么晚应该打 *** 叫车子来学校接我的,可是大家都走了,我一个人留在学校里等会有点害怕,以后我一定乖乖地提前告诉家里。”

没有什么比一个纯洁的少女可怜而真诚的恳求更能打动人了,更何况这个少女全身湿淋淋的,胎发粘在额头上,一两缕不听话的发梢从辫子中微微翘出,还在往下滴着水,百褶裙浸了水,沉沉地搭着细幼的小腿,白袜中的一只松脱开来,堆在小腿上,露出泛着粉色的膝盖。

荏南知道她的大哥平时最喜欢看她这样乖巧无害的模样,于是偷偷地望向他,悄悄地观察着。然而,她的打算落了空,那人藏在金丝眼镜后,逆着光,她看不清他的表情。

忽然,他抬起手,揉了揉荏南的头,这次他哄得显然认真多了,将她的头发揉得乱茸茸的,带着笑意斥道:“花言巧语。”

他放下手时,掌心微微擦过她的耳廓,她急忙转开了脸,望向窗外,拨弄头发,掩饰自己立刻泛粉的耳垂。

汽车停在洋房前,早有殷勤的用人送了伞来,明明拿了两把,荏南却只作不知,如一尾小鱼一样钻进了大哥的伞下,那人看了她一眼,到底没说什么,带着她穿过花园,向楼里走去。

她得逞一般地抿唇笑了下,在大哥看不见的地方,青葱一样的手指悄悄攀上他的手肘,却只敢轻轻攀着西装折起的一点褶皱,不敢握实了,怕被大哥发现她的小心思。可是,哪怕这样,她心里也涌起隐秘的快乐,如同肥皂泡一样轻飘飘的,快要飞上了天。

然而,这些泡泡立马就被戳破了,因为她看到了一双高跟鞋,京羊皮、大红色的,鞋跟尖细,鞋头收紧的线条充满了女人味。她立时成了锯嘴葫芦,收回了手,一言不发地跟了上去。

果然,还未进饭厅,荏南便见到了那位大 *** ,她是最摩登的新时代女性,烫了水波纹头,喷了巴黎香水,穿着英式高跟鞋和美国 *** ,即便是穿旗袍,也要把叉开到大腿。

大哥才不喜欢这样的呢,大哥喜欢……他喜欢……

她也不知道大哥喜欢什么样的,大哥喜欢她乖巧的学生样,可那只是对妹妹的关爱,不是对女人的喜欢,不带占有欲。

荏南看着魏芊芊妩媚的笑,心里暗暗腹诽,嘴巴涂得那么红,小心待会儿吃饭时印在杯子上,眉毛画得细而飞,简直快要飘到太阳穴去了。

她想了一会儿,又觉得自己这样想他人的坏处实在是很没意思,也难看极了,不管怎样,大哥肯定不会喜欢这样幼稚而丑陋的心思。

荏南不得不承认,她确实在嫉妒,嫉妒魏芊芊能够作为一个异性、一个貌美的女人站在大哥身侧,能够轻柔地唤他的字—抱朴。

不过,她也有自己的精神胜利法,她总是叫他大哥,即便壮着胆子说气话的时候,也只叫他的名字,江庆之。这世上能叫他的字的人很多,可是能叫他大哥的女人只有她一个。

“荏南回来了?快洗手吃饭吧,今天张妈做了你喜欢吃的珍珠丸子,待会儿多吃几个。”

要你好心!

“好啊,张妈在我们家待了这么多年,自然知道家里人喜欢吃什么。”

我和大哥才是家里人,哪需要你一个外客在这里充作主人。

“你年纪小,该多吃些,才能长得高、长得快。”

“是啊,上次大哥送我的旗袍都短了两寸,大哥你能再带我去一趟张记裁缝店吗?”她才不理魏芊芊明里暗里说她是小孩的话,成功转移了话题。

“礼拜六我要参会,礼拜天下午带你去。”江庆之答应了,顺便夹了筷笋尖炒茭白给她。

荏南吃饭很不省心,总是挑食,小时候曾有一个月天天将早餐中煮好的鸡蛋偷偷放到小书包里,去喂隔壁家养的西施犬,直到有一天被回家拿文件的大哥抓了个正着,之后江庆之就养成了盯着她吃饭的习惯。

魏芊芊不愧是在情场翻腾过的摩登女郎,听了这话连眼神都没变过一丝,笑吟吟地开口:“我们荏南是大姑娘了,不仅可以做两身旗袍,还可以做套洋装,就去荣昌祥呢绒洋服店,如今受欢迎得很。”

荏南最厌烦她这副自己人的口吻,明明不是大哥的未婚妻,也不是大哥的女朋友,甚至都算不上什么红颜知己,可毕竟是世交,魏芊芊便含含糊糊地以半个姐姐自居,三不五时地出现在江公馆。

她数着米饭粒,没有应声,可江庆之瞄了她一眼,她顿时觉得委屈得不行,勉强应了一句:“不用了,魏姐姐,大哥会带我去的,就不麻烦你了。”她埋头装作吃菜,一下吃了好几颗珍珠丸子进去,嘴巴塞得鼓鼓囊囊,眼睛还有些泛红,活像小时候她闹着养过的荷兰鼠进食的样子。

魏芊芊占了上风,便专心招呼起大家用饭。荏南见不得她这副样子,连更爱吃的丸子也如鲠在喉,勉强吃了几口,就装作累了上楼去了。

等到她甩动着的辫子消失在转角,魏芊芊才一副随意的样子谈笑道:“荏南实在是还小,稚气得很。”背地里说人是非是最笨的办法,魏芊芊不会犯这种错,一团和气才是成 *** 性的风范。然而,她等了一会儿,也不见任何回应,气氛便有些冷了。她随即转换了话题。

评论

主人公的奇幻之旅在《荏南》中充满了惊奇和探索。作者以引人入胜的方式展示了奇幻的世界,我沉浸其中,无法自拔。

主人公的情感旅程在《荏南》中简直让我感到热血沸腾。这是一场感情的盛宴,作者的情感描写带我沉浸在主人公的爱情故事中,我感到充满热情。

主角的冒险之旅在《荏南》中充满了未知和发现。这是一场充满探索和奇迹的冒险,作者的叙述方式让我仿佛亲历其中,每个秘境都充满了惊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