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七零,下乡前我搬空全家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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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试读

胡文文吓了一跳,扭头一看是秦寒舒,便破口骂道:“秦寒舒你要死啊?居然还敢抢我的东西!”

说着,就扑上来要将念珠夺回去。

秦寒舒早有防备,往旁边一闪,只不过她身体虚弱,不太灵活,被胡文文抓住了受伤的手腕。

纱布顿时就渗出血来,疼得秦寒舒皱眉。

不过秦寒舒并不后悔直接上手抢,因为她记得就是在今天,胡文文会发现空间的秘密,她等不得了。

而且等胡大勇和胡兵兵回来,她连硬抢的机会都不会有。

胡文文长得黑瘦干巴,但小时候在农村干惯了农活,劲儿是真不小。

拉扯争夺间,秦寒舒手腕上的血越渗越多,竟将纱布都染红了。

不知是不是错觉,秦寒舒突然觉得手里的念珠有些发烫。

杨爱贞听见动静进来,吓了一跳。

“寒舒!你跟文文在抢什么呢?!”

胡文文见到杨爱贞,立马就告状道:“妈,秦寒舒抢我东西!你快让她还给我!”

杨爱贞转向秦寒舒,皱眉喝道:“你怎么那么不懂事?抢了姐姐什么快还给她!”

秦寒舒冷笑数声,举着手里的念珠道:“你好好看清楚,这是她的东西吗?”

杨爱贞自然认得念珠是秦爸爸给秦寒舒求来的,也知道秦寒舒有多宝贝这东西。

再加上秦寒舒刚自杀未遂,杨爱贞怕她为了串珠子再起事端,便安抚胡文文道:“不就是一串珠子吗,又不是金子银子,不值什么的,回头妈给你扯布做件新衣裳不比珠子漂亮?”

胡文文并不是喜欢这珠子,只是见秦寒舒宝贝这东西,才起心说“借”过去玩几天,看来看去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,只觉得珠子坑坑洼洼丑不拉几的。

听杨爱贞说给她做新衣服,胡文文的火便熄了一半,只心里还是有点不甘,要求道:“光做新衣服可不行,还得带我下馆子吃烤鸭。”

杨爱贞宠溺地笑笑,“好,等你奶奶下周来的时候,咱们就去吃烤鸭......”

趁着杨爱贞哄胡文文,秦寒舒悄悄出了屋子,回到自己的房间。

她住的这个小耳房只能放下一床一桌一椅一柜。小时候听爸爸讲,以前在旧社会,耳房是给伺候的下人住的。

秦寒舒插好门闩,拉好窗帘,才坐在床边查看起念珠来。

她手腕上的血沾到了念珠上,发烫的地方正是沾血的地方。

好像是有什么预感,秦寒舒的心跳快了起来。

果然,只见鲜血仿佛有生命般,缓缓蔓延开来,直直流向顶部的蜜蜡三通佛头。

黄澄通透的三通佛头里,渐渐显现出空间的模样。

接着,秦寒舒便觉得有一股巨大的吸力的拉扯她。一阵失重过后,她进了空间。

空间的入口是一座白玉桥,桥下一条清凌凌的溪水,溪水在空间边缘环绕了一周。

穿过白玉桥,便见一片苍松翠柏,缭绕着一层薄薄的雾气,颇有仙境之意。其间还点缀着常年不败的瑶草奇花,彩蝶在其中飞舞翩跹。杏李桃樱,同样也是常年硕果累累。

对这个空间,秦寒舒再熟悉不过,只是以前她没有实体,就算在空间里也只能看,没有其他感官。

如今,她实实在在踏在了土地上,才发现不止景色美,还能闻到一股如兰似麝的香气。

秦寒舒继续前进,没过一会,一座怪石嶙峋的奇峰便出现在眼前,崖上树林茂密,隐隐能看到穿梭其间的寿鹿仙狐,听到鸟雀的啁啾。

一股山泉自峰林而下,在山底聚成了一个水潭,又自水潭分流向两边,便是绕着空间的那条小溪。

小溪在空间里绕了一圈,周而复始,并没有尽头,像是一个界限,圈出了空间的范围。

秦寒舒知道,空间里的山泉,还有那树上结的果子,不但有调理病症、益寿延年的作用,还能让人肌肤白皙细腻,皮肉紧致滑弹,身骨柔而坚韧,所有的身体机理都达到最健康最美观的状态。

空间里的土壤也很神奇,无论什么种子撒上去,不用照管就能自己生长,且比外面世界长得更好。

狐、鹿、鸟这些珍兽也通灵性,可以听从指挥,帮助采果收获。

最后,秦寒舒看向奇峰上的削壁,那里书着“洞天福地”四个大字。

就在此时,秦寒舒手里拿着的念珠忽然化成一道白光,消失不见了。

秦寒舒先是着急,后见空间并没有消失不见,才放下心来。

奇怪的是,上一世胡文文拥有空间的时候,念珠并没消失,反而每进一次空间,都必须要利用念珠,所以胡文文时常将念珠佩戴在身上,一刻不离身,活得提心吊胆。

秦寒舒略一思索,尝试着进出了空间几次,发现她果然不需念珠就能自由进出。

看来,空间是认主的。

秦寒舒更放心了,以后不用担心空间再被人抢去。

秦寒舒在空间里摘了一个桃吃,又喝了几口泉水,虽然外表看不出来什么变化,但虚弱的身体顿时恢复了点精神。

上一世的胡文文,是花了十年左右的时间才脱胎换骨。

秦寒舒对自己的外表虽没有不满,但她在正长身体的这几年亏得厉害,身上的小毛病非常多,希望能够利用空间补回来。

秦寒舒又吃了两个果子,才出了空间。

外面人声嘈杂起来,应是到了下班的时间。

秦寒舒开门走出去,刚好撞见胡大勇父子回来。

胡大勇原本是农村的杀猪匠,解放后凭着一手杀猪技术进了肉联厂,拥有了城市户口。

胡兵兵和胡文文是他跟原配生的一对龙凤胎,原配在生产的时候死了,龙凤胎也一直留在乡下让爷爷奶奶照顾着。

后来胡大勇二娶,娶的是个有城市户口的老姑娘,二娶的媳妇泼辣厉害,坚决不让胡大勇把儿女接进城。

只是后来那个媳妇一直没生出孩子来,胡大勇便跟人离了婚。

杨爱贞是胡大勇的第三个媳妇。

为了讨好胡大勇,杨爱贞主动将龙凤胎接进城来,这时候的龙凤胎已经十三岁了。

原本胡大勇对一双儿女也不怎么样,只是后娶的两个媳妇都没生育,眼看着自己年纪越来越大,这辈子可能就只有龙凤胎了,胡大勇才疼爱起龙凤胎来。

特别是胡兵兵,虽然脑子不好使,却成了胡大勇的命根子。

父子俩长得也像,都是矮小但敦实的模样,因为常年杀猪,一双眼睛透着戾气。

秦寒舒迎面撞上,胡兵兵看她的眼神立马冒出绿光,直勾勾盯着,嘴角流着哈喇子。

是真的流哈喇子。

胡兵兵外表看着跟常人无异,但相处久了的人都知道,他的智商跟十来岁的孩子差不多,表达喜好和欲望都是赤果果的,对人好毫无保留,对人坏也一点不掩饰。

在这个家,胡兵兵只对胡大勇和胡文文好。

对秦寒舒,起初是时不时欺负一下子,随着年龄增长,身体发育成熟,他看秦寒舒的眼神就越来越不对劲了。

在割腕前的几天,他半夜来推过秦寒舒的门。

他力气奇大,门闩都松动了,吓得秦寒舒在被窝里瑟瑟发抖。

最后还是秦寒舒大喊一声,吵醒了院里的邻居,才作罢。

这未尝不是让秦寒舒心理崩溃导致自杀的一个间接因素。

此时面对胡兵兵毫不掩饰的下流的打量,秦寒舒差点反胃。

她索性借口不舒服,返回屋里。杨爱贞和胡大勇希望她尽快养好身体,免得被人说嘴,遂也由着她。

杨爱贞还给她送来了一个馒头一碗粥,以及一个咸鸭蛋。

秦寒舒晚上是睡在空间里的,在地上铺满花瓣,躺在上面跟躺在云朵上差不多,比她屋里的小床舒服多了,睡得也好,短短四个小时便醒过来,但精神百倍。

评论

秦寒舒在《重生七零,下乡前我搬空全家》中的坚持和奋斗激励了我,这本小说充满了希望和勇气的信息。作者的叙事技巧使我完全投入了故事之中。